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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人民享福了,分布式光伏及扶贫项目补贴0.2元/度,连补3年!

河北省物价局 光伏资讯 2023-03-20


  近日,光伏圈新媒体平台“光伏资讯”微信平台(微信号:PV-info)创办者Mr.Yang从河北省物价局官网了解到,河北省物价局发布了冀价管〔2015〕252 号《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光伏发电项目有关电价补贴政策的通知》,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及扶贫光伏进行补贴,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.2元,连补3年。

政策全文:


各设区市、定州市、辛集市物价局:


 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光伏产业尤其是屋顶分布式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,经省政府同意,现就我省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贴政策通知如下:


  一、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(不包括金太阳示范工程),按照全电量进行电价补贴,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.2元,由省电网企业在转付国家补贴时一并结算。2015年10月1日之前投产的项目,补贴时间自2015年10月1日到2018年9月30日;对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的项目,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。对余量上网电量由省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结算,并随标杆上网电价的调整相应调整。


  二、对河北省光伏扶贫电站项目,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的,自2016年1月1日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.2元,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。其他地面光伏电站项目(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),仍按照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冀政〔2013〕83号)文件规定,执行现行光伏电站电价补贴政策。

河北省物价局

2015年12月1日



相关政策要点分享:

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

冀政〔2013〕83号

  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全电量补贴政策,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.42元。光伏电站电价补贴条件按照省政府既定政策执行,对于2014年底前建成投产的光伏电站,其上网电价在国家确定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基础上,按照每千瓦时补贴0.3元执行;2015年底前建成投产的补贴0.2元;2017年底前建成投产的补贴0.1元;自投产之日起执行3年。电网企业依照政策要求,确保按月与电站企业全额结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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